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贤妻如她 第1节

    ?  《贤妻如她》

    作者:第一只喵

    文案:

    【正文完结】

    庶妹的花轿以平妻之礼抬进门时,

    明雪霁被镇北王元贞请进了别院。

    她第一次见元贞,是随丈夫计延宗一起

    彼时计延宗高中状元,又得权倾天下的元贞赏识,贫贱夫妻终于熬出了头

    可计延宗转眼却要娶她的庶妹

    他说,你一向贤惠,不会连亲meimei都容不下吧?

    明雪霁来到内室,元贞在那里等她,唇边带着意味深长的笑:

    “想不想把你所受的耻辱,一一报复回来?”

    明雪霁看着无名指,那里曾戴着母亲留给她的戒指,如今只剩下一块丑陋的伤疤

    戒指卖了,为了供计延宗读书

    伤疤是她在无数个隆冬腊月里洗衣做饭留下的冻疮

    沤烂了皮rou,永远也好不了。

    明雪霁没再阻拦元贞伸向她裙襟的手。

    ◆

    计延宗发现明雪霁比从前更贤惠了。

    她亲自打点他的新房,她每夜推他到庶妹房中

    她还为了他的前程,时时与镇北王府周旋。

    她如此爱他,计延宗觉得,偶尔也可以分点情爱给她。

    直到那天跪在镇北王门外求见,隐约听见内里可疑的呢喃

    计延宗从门缝偷望进去,看见他贤惠守礼的妻子樱色的裙角,裙下一双赤足

    齿痕宛然。

    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    排雷:

    1.古早狗血,臣妻 强取豪夺 全员火葬场

    2.男c女非

    内容标签: 宫廷侯爵 豪门世家 情有独钟 天作之合

    搜索关键字:主角:贞洁妻子 ┃ 配角:步步沦陷 ┃ 其它:每天上午九点更新

    一句话简介:贞洁妻子,背地里早成他人禁物

    立意:软弱的旧时代女子,也能脱胎换骨

    第1章 晋江文学城独家发表

    “姐夫,你等等我呀。”

    娇嫩的女子声音从洞口传来,明雪霁一个激灵,手里的银簪失了准头,猛一下戳进脚心里。

    脚底扎的毛刺被这一戳,越发扎得深了,急切中怎么也挑不出来,血流了满手,明雪霁强忍着钻心的疼,没有出声。

    她认得这声音,是她的庶妹,明素心。

    明素心只有她一个jiejie,她叫的姐夫,只能是她的丈夫,计延宗。

    三年前计家落难抄家,她代替明素心嫁给计延宗,计、明两家大闹一场撕破了脸,从此断绝往来。三年后,计延宗高中状元翻身回京,明家人有心修好,几次上门求见,计延宗一个都不肯见,又是为何,明素心会叫着姐夫,突然出现在这里?

    银簪沾着血,黏糊糊地握在手里,明雪霁想不通,又有点怕,紧张迷茫中听见熟悉的脚步声,计延宗踏进了山洞。

    竟然,真的是他。明雪霁下意识地起身躲进阴影里,脊背碰到冰凉的石壁,一阵阵发冷。

    计延宗高中状元后授官翰林修撰,可他们家底太薄,太穷,翰林院俸禄不高,一家人连吃饭穿衣都是勉强,更别说在寸土寸金的京城赁房子了,如今他们住的,还是镇北王暂借给他们的院子。

    紧挨着镇北王别院,四进的青砖大瓦房,一墙之隔就是别院的西花园。今天计延宗带朋友一起回来吃饭,院里太小摆不开,就借了西花园摆酒,她换了衣服匆匆赶来,半道上踩到竹笋刺破了脚,伤口里扎了许多笋壳上的毛刺,只好躲进假山洞里处理。

    只不过,这假山位置偏僻远离道路,本应该在花园里待客的计延宗,为什么会和明素心一起,出现在这个地方?

    “姐夫,”明素心跟在计延宗身后走了进来,她似是赶不上他的步子,带着娇嗔唤他,“你别走那么快呀。”

    伤口还在流血,光裸的脚踩在地上,能感觉到铺地的碎石硌着皮rou,参差短长的疼。明雪霁紧紧握着银簪,觉得这情形,很像三年之前。

    那时候,计延宗和明素心还是青梅竹马的未婚夫妻,他们总是这样一前一后一起散步,计延宗走得快,明素心走得慢,跟不上时,明素心便会娇嗔着唤他,于是他便停住步子,唇边带一点温润的笑,回头看她。

    耳边听见脚步声有片刻停顿,计延宗停住了。

    隔得远,山洞里光线又暗,明雪霁看不见,却知道此刻他大约也是带着笑,回头看着明素心。

    银簪顺着裙襟,无声无息落下,明雪霁紧紧贴着石壁,想起方才在厨房时,计延宗看她的神色。

    那时她正忙着准备待客的饭菜,没有人帮忙,炒菜烧火都只是她一个,她又热又累满头是汗,隔着厨房门问计延宗:“相公,要不要我过去打个招呼?”

    她不懂官场上的规矩,只知道从前在乡下时,家里来了客人,女主人总要露个面问候一声,这是计延宗头一回带朋友回来,她想她也应该过去一趟。

    计延宗已经走出去了,听见了又停住步子,回头看她。他漆黑斜飞的眉慢慢抬起一点,质疑的神色:“你?”

    从他眼睛里,她看见自己狼狈的模样,流着汗沾着油烟,衣服穿得太久褪了色,连袖口镶的滚边都磨出了毛。羞惭得涨红了脸。

    咯咯,洞口处传来几声笑,明素心停住步子:“我就知道,你不会撇下我不管的。”

    她不再叫计延宗姐夫,只是你呀我呀,轻快地跟他说着话:

    “jiejie备的酒菜太差了,就只有一条鱼一只鸡,还是普通酒楼的货色,这怎么行?”

    明雪霁眼角一热,低下了头。

    她也知道酒菜不很好,可就连这明素心看不上的一条鱼一只鸡,也是她当了头上的鎏金银钗换来的。

    那钗,是计延宗领到第一个月俸禄后买给她的,也是成亲三年里他唯一买给她的东西,她看得和眼珠子一样珍贵,然而客人来了没钱办酒,也只能忍痛当掉。

    这些年里无数她曾经心爱的东西,都进了当铺那高得看不见人的柜台,再没出来过。太穷了,为了供计延宗念书,为了一家几口穿衣吃饭,她所有的东西,全都没了。

    明素心还在说话,半认真半玩笑:“你是堂堂状元呢,这酒菜,可配不上你的身份。”

    配不上。明雪霁在黑暗中茫然地望着洞口的方向,是酒菜配不上,还是人配不上?

    “我从锦辉楼订了一桌上等燕鲍翅,马上就送到,包管不给你丢脸。”

    锦辉楼,京城最有名的酒楼,一桌燕鲍翅少说也得几十两。明雪霁攥着手,摸到右手无名指根那块凹凸不平的伤疤,鼻尖发着酸。

    她没钱。明素心有钱。

    说起来像笑话一样,明明是同一个父亲生的,只因为母亲不一样,在父亲那里的待遇就天差地别。

    明素心就算要天上的月亮,父亲也会想办法给她摘下来,而她除了母亲去世时留下的衣服首饰,什么都没有。

    “姐夫,”明素心说了半天没得到回应,再开口时,带了娇嗔,“我说了这么久,你倒是理我一理呀。”

    明雪霁陡然生出一丝希望。

    从开始到现在,一直都是明素心一个人在说话,计延宗一声也没吭,也许他,并不是她想的那样呢?

    下一息,计延宗开了口,冷淡的声线:“我跟你,没什么好说的。”

    像有什么在耳朵里扇着翅膀,嗡嗡直响,明雪霁湿着眼,想起参加乡试之前,他从身后抱着她,下巴搁在她颈窝里,呼吸拂在耳尖,一阵阵痒。

    那时候她刚刚卖掉母亲留下的最后一件首饰,无名指上那枚红宝石戒指,换了他进京赶考的盘缠,他摩挲着她手指上那个丑陋的伤疤,声音低低的:“这些年苦了你了,等我考中,一定让你好好享福。”

    她的辛苦不易,他都记在心里,他不理明素心,因为他知道,他是她的丈夫。明雪霁的眼泪滑下来,打湿鬓角。

    洞口处,明素心哭了起来:“英哥,你还在生我的气吗?”

    英哥。是了,计延宗的本名,唤作计士英。三年前明素心都是这么叫他的。后来计父犯了事死在大牢里,计家抄家流放,计延宗过继给了隔房堂叔,从此改成了现在的名字。陈年旧事涌上心头,石壁潮得很,贴得后心上,让人心里发慌。

    脚步响动,计延宗又开始往里走了,明雪霁下意识地又往阴影里退了几步,听见洞口处布帛拉扯的响动,明素心拉住了计延宗:“英哥,你果然还在生我的气。”

    计延宗甩开了她:“别跟着我。”

    他继续往里走,明素心带着哭腔追在后面:“英哥,这些天我为你做的,难道你都不在意?今天来的周慕深是我请的,他爹是吏部侍郎,管着各级官员考核升迁,我会帮你们说合,等你修撰任满,只要他爹帮你说句话,升任侍读、侍讲都不成问题。”

    侍读、侍讲,明雪霁听着一个个陌生的官名,模糊明白了她的意思。计延宗说过,翰林修撰只是过渡的官职,任满后能去哪里,才是决定仕途的关键。

    “这些事jiejie都不懂,所以我一直帮你留心着,英哥,你难道,一丁点儿也不记得我的好?”

    是啊,她什么都不懂,自从七岁死了母亲,父亲再没让她念过书,继母也从不带她与别家姑娘来往,她什么都不懂,也没有人脉,不能像明素心那样帮她。脚步声越来越近,明雪霁不停地后退,脚底下突然一凉,她踩进了水里,险些惊叫出声。

    水声细碎,惊动了洞口处的两个人,说话声有暂时停歇,明雪霁屏着呼吸,在灰暗的光线里,看见狭窄的山洞在此处变宽,最深处流出一脉细细的溪流,溪边设着凉榻春凳,看起来,很像是王府里消暑避夏的地方。

    幸好,这时候并没有人。

    衣服打湿了,水淋淋地贴在腿上,伤口沾了水,越发疼得钻心,明雪霁咬着牙,慢慢弯腰卷起裤腿,正想擦干时,明素心又开了口:“英哥,我知道你恨我当初没有嫁给你,可那难道是我的错?jiejie那副模样在你床上,我,我能怎么办……”

    耳边嗡一声响,三年前那个惊慌羞耻的早晨一闪而过,许是光着腿脚的缘故,明雪霁觉得冷,牙齿不自觉地打着战。

    脚步声又响起来,计延宗在往里走,明素心哭着追在后面:“英哥,这么多年了,我一刻也不曾忘记你,你,你可曾忘了我?”

    声音越来越近,明雪霁不停地后退,躲避。抱着期望,又害怕失望,像背靠着悬崖,往后一步就是万劫不复,只等最后的宣判。

    手攥得很紧,死死压住无名指根那块伤疤。

    最初只是一个小小的冻疮,嫁给计延宗的头一年冬天,她去河边洗衣服,回来就长了。

    暖了一夜刚刚缓和些,又要去洗菜淘米,便又加重些。一整个冬天反反复复,总没个尽头,快开春时她在河滩的冰上滑了一跤,肚子里快三个月的孩子没了,这块冻疮也从此扎了根,再没好过。

    这么多年里烂了又长,长了又烂,最后,剩下这么一块拇指大小、丑陋发黑的疤。

    脚步声近在咫尺,他们离得很近了,明雪霁后退着,听见计延宗突然轻柔的语声:“我……”